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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支付燃油费的后面是什么?

支付燃油费的后面是什么?

□箫寒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驾公车办私事途中不幸坠入悬崖,一家人遇难身亡!又一次将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公车私用行为推到了风口浪尖。一周前昆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确定2009年为昆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无车年,时间自322日起至年底,而且明文规定“擅自购置和使用公车,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两条新闻对照着,难免产生诸多疑问?


    本来,公车私用现象的普遍,已经没有什么新闻价值可言,除非你翻车坠崖或压死无辜百姓,否则谁都认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至于说严禁购置公车、严禁使用公车,更是让老百姓的耳朵都听起了老茧,通知不断在发,规定不断在规,公车还不是照样在私用,只是要等到出了事情才会有人想起来。当然,昆明市委市政府的这一次的通知和以往的不同这处在于,不规定了今年不得擅自购车,而且擅自使用公车也要问责,针对今年我省已经出现过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压死无辜百姓的严重事件,应该说是非常及时的。

    今天的新闻和以往的套路是一样的,事故发生后,领导高度重视并批示……全力抢救,切实……,及时查清事故原因等等一连串的套话又出来了。当然,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新闻有一点不同的是,重点说明了这次事故的私用公车者是“按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要求,使用人大机关的本田越野车,去东川处理搬迁岳母坟墓事宜,并按规定向单位支付燃油费。”难道公车私用因支付了燃油费性质就变成公车公用了?很明显,真正公车私用者已经离开人世,而仍然活着的领导官员们是要承担责任的。于是,一个按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要求支付燃油费的说法就想把公车私用的性质躲起来!

    市委市政府已经明文规定“擅自购置和使用公车,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而“按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要求,……向单位支付燃油费。”分明两个规定是有矛盾的,按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如果上级的新规定与下级的老规定有冲突,是不是就应该以上级的规定为准?可以肯定,前几天下发的上级通知明明写着不能使用公车,而公然按什么有关规定支付燃油费是错误的!试问,敢公开“有关”的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吗?

    公车私用本来就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老百姓说得好,开得起公车的才是本事。本事是什么?当然是权力。本来,权力是人民给的,是要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现实生活中却不是这样,权力是用来耍威风的,权力是用来谋私的……

    就算你支付了燃油费是合理合法的,可是车辆的磨损费你支付了吗?车开坏了你能承担损失吗?不出事便罢,出了事就不一样了。谁都知道,如果出现了事故,追究的肯定是车主,包括驾车的死者在内的善后事宜所要产生的赔偿、抚恤等等,都要由车主来承担,这是天经地义,合乎法律法规的。

    用车的是私人,而车主却是公家。躲的结果不仅推脱了领导的责任,而且堂而皇之地将买单的事情转嫁到了公家的头上!

    看来市委市政府的通知是严密的,“擅自购置和使用公车,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注意,本通知不仅仅规定了购置,而且还写明了使用,不管你以什么样的有关规定来推脱,公车私用无论如何也躲不掉。怎样问责?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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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人数

想说你就尽情说  不要怕得罪哪个

不知道
Who? Who is but the form following the function of what and what I am is a man in a m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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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是公车私用还被批准!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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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读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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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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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车私用的悲剧来的再猛烈些吧,这样某些官员才会真正重视其危害不仅仅是惹老百姓不高兴,还会要你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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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车私用的悲剧来的再猛烈些吧,这样某些官员才会真正重视其危害不仅仅是惹老百姓不高兴,还会要你命的。
zyf44444444 发表于 2009-4-1 13:32
如果要靠公车私用的悲剧来促进公车的改革,代价太大了吧。而且最惨的还是无辜的遇难者!
想说你就尽情说  不要怕得罪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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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是公车私用还被批准!搞笑。
法师 发表于 2009-4-1 10:27
说不定会是车出事以后的补救措施,表明公车是有管理规定的,不是哪个随便想用就用的。
想说你就尽情说  不要怕得罪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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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innie 于 2009-4-2 21:58 编辑

昆明:清明节用公车扫墓要严厉问责
2009年03月24日 15:54 来源:云南网
      随着清明节将至,进入市郊各公墓进行祭扫的人群和车辆将日渐增加,记者昨日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为确保公务员队伍廉洁自律,杜绝公车私用歪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在清明节期间对各单位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发现用公车扫墓的,将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严厉问责。
  昨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的《关于重申严禁“清明节”将公车用于扫墓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2009年清明节期间严禁将公车用于扫墓、丧葬、接送子女亲属等私人活动,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制定措施、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车,加强对管辖(职责)范围内公车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市纪委、监察局特别强调,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严禁公车私用作为今年“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清明节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将进行媒体曝光,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最严厉的问责。
  去年清明节期间,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对公车私用现象进行明查暗访中,曾对9名涉及公车私用的直接责任人以通报批评方式进行问责。今年,市纪委、监察局再次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的各项规定,强化对公务车辆使用人员的教育和监管,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坚决遏制公车私用的不正之风。
  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公车管理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对公车的管理,市纪委、监察局今年将继续对全市公务车辆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公车私用行为,将严格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电话:3136664、3134712

(记者 李严)(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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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一、这个是昆明市市纪委监察局才发的禁止清明节公车使用的通知,如果政府官员出了燃油费向单位申请就可以使用公车的话是合理的话,那么是否整个政府机构都可以这样使用了?这样使用是否属于公车私用呢?还是这样属于公车公用呢?为什么不能自己做客车去办理母亲迁坟等事宜呢?

疑问二、既然发了关于清明节禁止公车私用的通知了,那么为什么不能更进一步发一个全年都禁止公车私用的通知呢?难道除了清明节,其他时段公车私用就不用受到最严厉的制裁了吗?而且,选择在清明节前面发通知,不等于提前告诉或者有间接提醒你们不要公车私用啊,不然清明节扫墓的人多,万一你们被曝光了,又影响政府形象了,你们只有被问责了的意味吗?

疑问三、何为公车私用?领导上下班坐公车是否属于公车私用?其实,市纪委监察局,只要把全市的公车牌照输入电脑,每天去各大娱乐场、学校等地或者下班后到各单位抽查,就可以看到很多可疑车辆,进行车牌搜索调查,很快就可以查出很多公车了,让市民监督,不是云AA 60 云A A90开头的、云0的车辆,把通行证一拿谁知道哪些是公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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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yf44444444 于 2009-4-2 22:49 编辑
如果要靠公车私用的悲剧来促进公车的改革,代价太大了吧。而且最惨的还是无辜的遇难者!
箫寒 发表于 2009-4-1 22:11
俗话说的好: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才教的会。你老是去说公车私用的危害有多大人家是听不进去的,照开照用。只有出了大事故,出了人命,才会重视,才会谨慎,才会杜绝。
      坐在公车上的人没有无辜的,如果你不是想贪公家的便宜,如果你花点钱去坐班车就不会有这结果了,起码这次事故能够避免,所以,我不赞同你说他们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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